基金名稱 |
宏利亞太入息債券基金-C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基金公司 | 宏利投信 |
成立日期 | 2015年3月20日 | 基金經理人 | 李育昇 |
基金規模 | 1,142千元(台幣) (2025/05/31) | 成立時規模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 | 保管銀行 | 臺灣土地銀行 |
計價幣別 |
人民幣 |
手續費(%) | 2.0000 |
經理費(%) | 1.0000 |
保管費(%) | 0.1700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投資區域 | 亞太國家地區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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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一) 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所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 外國之有價證券為:以在南韓、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日本、紐西蘭、澳洲及大陸地區、美國、英國、愛爾蘭、澤西島、盧森堡、德國、法國、奧地利、丹麥、加拿大、荷蘭、芬蘭、義大利、瑞士、西班牙、瑞典、挪威、葡萄牙、比利時、冰島、卡達、開曼群島、英屬百慕達群島、模里西斯、英屬維爾京群島及英屬馬恩島等國家或地區交易,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具有相當於債券性質之有價證券)。
(三)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且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本基金投資於亞太地區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亞太地區之國家包括中華民國、南韓、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日本、紐西蘭、澳洲及大陸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