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野村日本領先基金 |
基金公司 | 野村投信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23日 | 基金經理人 | 高君逸 |
基金規模 | 8.57億元(台幣) (2025/08/31) | 成立時規模 | 15.30億元(台幣)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股票型單一國家 | 保管銀行 | 台灣中小企銀 |
計價幣別 |
台幣 |
手續費(%) | 3.0000 |
經理費(%) | 1.8000 |
保管費(%) | 0.2400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投資區域 | 日本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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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認股權憑證、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存託憑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二)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1.在外國證券交易所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反向型ETF、商品ETF 及槓桿型ETF)、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及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2.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4.本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可投資國家及地區為:日本、美國、英國、德國及香港等五個國家或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