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玉婷- 基本資料
經理人姓名 洪玉婷 性別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
經歷 群益投信基金經理
台銀人壽研究部領組
元大投信基金經理
富邦投信基金經理
富邦投信研究員
永豐金證券研究員
基金資歷
投信公司 基金名稱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群益投信 群益印巴雙星基金N類型 2024年2月至今 1 1.30 11.22
群益投信 群益印巴雙星基金 2024年2月至今 1 1.23 11.22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A累積型(台幣) 2022年12月至今 15 22.60 34.35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NA累積型(台幣) 2022年12月至今 15 22.70 34.35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A累積型(美元) 2022年12月至今 15 17.10 34.35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NA累積型(美元) 2022年12月至今 15 17.11 34.35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A累積型(人民幣) 2022年12月至今 15 22.03 34.35
群益投信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基金NA累積型(人民幣) 2022年12月至今 15 22.03 34.35
  群益亞太中小基金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7 4.38 9.16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N類型(人民幣)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1.98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N類型(台幣)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7.62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N類型(美元)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11.06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台幣)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7.54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美元)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11.09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中國新機會基金(人民幣) 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 58 -1.99 49.44
群益投信 群益大中華雙力優勢基金(美元)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 10 33.35 5.11
群益投信 群益大中華雙力優勢基金(人民幣)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 10 24.63 5.11
群益投信 群益大中華雙力優勢基金(台幣)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 10 31.31 5.11
群益投信 群益美國新創亮點基金(台幣)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 4 2.00 8.51
群益投信 群益美國新創亮點基金(美元)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 4 9.33 8.51
群益投信 群益印巴雙星基金 2014年3月至2018年6月 51 24.19 29.41
群益投信 群益新興金鑽基金(台幣) 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 22 -6.59 -0.59
  群益新興大消費基金 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 50 10.26 26.51
群益投信 群益新興金鑽基金(台幣) 2010年4月至2013年1月 33 -21.47 -2.78
元大投信 元大店頭基金 2008年3月至2008年11月 8 -45.65 -47.20
  元大寶來雙盈基金 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 10 -8.07 -0.60
  富邦亞洲科技 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 13 33.70 13.92
  富邦吉祥三號 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 2 0.38 5.46
註1: 基金並非存款,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投資人應注意投資相關風險並自負盈虧,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之信託本金。
註2: 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投資基金之相關風險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虧損、匯率損失、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
註3: 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人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對利率波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此外,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可能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註4: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或有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註5: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6: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且投資人應注意基金可能存有短線交易費用、價格稀釋調整、公平市價等機制。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7: 手續費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可能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投資人瞭解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可能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並同意前述利益得作為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經理公司與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本行)之報酬收取情形,投資人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註8: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基金並不表示絕對無風險,基金之績效係由經理公司所提供,投資人應注意,基金之過往績效並不代表基金未來之投資收益,除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經理公司與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本行)並不對基金之盈虧負責,亦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於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註9: 國內投信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資金依金管會規定投資大陸或港澳地區之有價證券,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10: 上述資料係由嘉實資訊(股)公司提供,僅供參考,投資人於進行投資前仍應審酌其他資訊、自行判斷,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並不保證上列資訊之正確性亦不負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