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台新北美收益資產證券化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基金公司 | 台新投信 |
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16日 | 基金經理人 | 李文孝 |
基金規模 | 11.93億元(台幣) (2025/05/31) | 成立時規模 | 28.60億元(台幣) |
基金類型 | 不動產證券化型 | 保管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計價幣別 |
台幣 |
手續費(%) | 3.0000 |
經理費(%) | 1.5000 |
保管費(%) | 0.2500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投資區域 | 台灣,北美洲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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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1、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 2、本基金投資於符合下列第(1)目至第(3)目任一規定之外國有價證券: (1) 於加拿大、美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之具有收益型信託性質之單位(unit)、受益憑證、基金股份及加拿大、美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美國店頭市場(NASDAQ)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2) 於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英國、日本、香港、韓國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 (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 (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Exchange Traded Fund),含放空型 ETF、商品 ETF)。 (3) 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A、外國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應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B、前開 A 以外之外國債券:該外國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應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但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外國債券得以債券發行人或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為準。 C、外國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應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但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NMA)、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FHLMC)及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NMA)等機構發行或保證之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得以發行人或保證人之信用評等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