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名稱 持股數 持股比例
水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44,350 5.07%
吉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038,734 11.73%
卓銳股份有限公司 3,983,675 6.64%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8,425,631 30.71%
高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115,865 10.19%
名稱 擔任本公司職稱
復華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Fu Hwa International Asse Management Limited 本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份
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卓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與該公司具有相互控制關係
暘鑫投資股份公司 本公司資深業務經理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本公司資深業務經理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並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復華資本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份。本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凱羅斯健康有限公司 本公司投資副理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銳智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持有該公司已發行10%以上股份,並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呈祥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資深業務經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五裔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總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潤泰建設國際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本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之控制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元大商業銀行 本公司資深業務經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分行經理人
任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持有該公司已發行10%以上股份,並擔任該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NEW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FULL SHI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新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騎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本公司董事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復華投信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Fuh Hwa SITE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復華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份
長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業務經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潤華染織場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英屬開曼群島商睿能新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之主要股東。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中裕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吉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東
漢茂投資展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復華資本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復華資本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份。本公司經理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資深經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上海潤耀服飾開發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之主要股東
華大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監察人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本公司監察人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啟德和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監察人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復華資本二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復華資本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份。本公司經理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CONCORD GREATER CHINA LIMITE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Gogoro Inc.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
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資深業務協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潤泰建設國際(B.V.I.)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鼎豐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監察人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之主要股東
SINOPAC GLOBAL INVESTMENT LT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聯華製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
潤泰百益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群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總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睿能創意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南山廣場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持有該公司已發行10%以上股份,並擔任該公司董事
給柏有限公司 本公司業務經理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景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EAST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樂活醫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業務經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
GOLD LEAF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之主要股東。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卓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
潤福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鑫士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台北市私立艾崴語文短期補習班 本公司副總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
水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東;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持有該公司已發行10%以上股份,並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守護神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監察人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長
古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協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財團法人台灣好文化基金會 本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該基金會之董事
潤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昊澤有限公司 本公司協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興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甘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業務協理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高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東,並擔任本公司之董事。本公司董事長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聖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理之配偶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同時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嘉優實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業務副理持有該公司10%以上股份
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潤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東為同一關係企業之公司
註1: 基金並非存款,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投資人應注意投資相關風險並自負盈虧,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之信託本金。
註2: 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投資基金之相關風險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虧損、匯率損失、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
註3: 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人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對利率波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此外,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可能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註4: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或有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註5: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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