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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貝萊德美國政府房貸債券基金A2美元
基金英文名稱BGF US Government Mortgage Impact Fund A2 USD
台灣總代理貝萊德投信
海外發行公司貝萊德全球基金
指標指數彭博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美國(MBS)指數
成立日期1985/08/02 註冊地盧森堡
基金規模74 百萬美元(2025/05/31) 計價幣別美元
基金類型區域型基金 投資區域北美
投資標的市政債券 風險報酬等級RR2
最高經理費(%)0.75 最高保管費(%)0.45
單一報價Y
保管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 / NV, Luxembourg Branch 傘型架構Y
經理人Matthew Kraeger/Siddharth Mehta基金評等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投資策略本基金以爭取高收入為目標。就永續投資之重點目標,本基金將總資產至少 80%投資於美國政府、政府部門或機構所發行或擔保具有正向社會及/或環境影響力之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投資顧問將對全球公司進行篩選,以查核其是否涉及殺傷性地雷、集束彈藥及貧化鈾彈及裝甲的業務。如企業被證實牽涉其中,本基金將排除投資於該等公司所發行的證券。本基金將採用貝萊德 EMEA 基準篩選,意即投資顧問將限制及/或排除直接投資(如適用)其認為可能與下列(包括但不限於)特定行業(在特定情況下受特定收入門檻之限制)有接觸或緊密性之公司發行人:(i)生產特定類型具爭議性之武器;(ii)經銷或生產零售用途之民用槍械或小型武器彈藥;(iii)開採特定類型之化石燃料及/或從中產生動力;(iv)生產煙草或與煙草有關的產品之特定活動;及(v)被認定未遵守《聯合國全球契約原則》之發行人。投資顧問還將限制直接投資於參與下列各項的發行人的證券:擁有或經營與賭博有關的活動或設施;與核能有關之生產、供應及開採活動及生產成人娛樂物品。本基金採「影響力投資」旨在產生正向、可衡量的社會及/或環境影響以及財務報酬之投資。要被本基金視為影響力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標的,必須滿足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1.針對特定的借款民眾;2. 打破信貸壁壘;3.成為永續的房產類型。機構 MBS 團隊會監控合乎影響力定義的貸款計劃,並且每年向客戶提供影響力正式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 計量指標;2. 成功指標;3. 節省比率指標。透過上述投資流程,投資團隊得以評估現有的住房計畫和提案,以確定社會、環境影響的程度 ,以及這些計畫或提案如何促進增加住房所有權、借款人儲蓄、支持增加可負擔住房之供給及/或降低可負擔住房之信用貸款障礙。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報價日期 淨值 淨值漲跌幅(%) 申購價 贖回價
2025/07/16 18.8600 -0.16 18.8600 18.8600
今年以來(%)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2 0.8 2.95 2.33 3.74
三年(%) 五年(%)
1.29 -8.93
註1: 基金並非存款,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投資人應注意投資相關風險並自負盈虧,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之信託本金。
註2: 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投資基金之相關風險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虧損、匯率損失、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
註3: 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人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對利率波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此外,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可能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註4: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或有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註5: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6: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且投資人應注意基金可能存有短線交易費用、價格稀釋調整、公平市價等機制。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7: 手續費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可能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投資人瞭解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可能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並同意前述利益得作為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經理公司與基金銷售機構/受託機構(本行)之報酬收取情形,投資人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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