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投信(下稱:該投信)經理之「日盛首選基金」(下稱:本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通知

2020/12/01

依據:該投信109年11月24日日投(109)發字22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基金業獲金管會109年11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73643號函核准,修訂信託契約第14條第7項第15款,修訂生效日期為110年1月18日,修訂內容如下: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十四條

第七項

第十五款–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投資於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國內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反向型ETF、商品ETF 及槓桿型ETF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加計投資其他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二十

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投資於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國內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反向型ETF、商品ETF 及槓桿型ETF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加計投資其他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

 二、本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詳附件;修訂後之基金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該投信網站(https://www.jsfunds.com.tw)查詢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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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_日盛首選高科技五虎等三檔基金修約公告_2020111805141743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