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投信)經理之「兆豐國際大中華平衡基金」(下稱:本基金)已達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標準通知。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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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該投信109年10月28日兆信字第1090000366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一、本基金於109年10月12日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已低於新台幣壹億元,已達終止信託契約標準;該投信已於109年10月13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請終止本基金信託契約,並經金管會109年10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71437號函核准。
二、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25條規定進行後續基金清算事宜,相關交易日期如下:
(一)最後贖回(或轉出)交易日:109年12月1日
(二)基金清算基準日:109年12月2日
三、因本基金以QFII額度投資中國大陸,資金匯回作業時間較長,已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展延獲准,預計6個月內完成清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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