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下稱該投信)經理之「野村新馬基金」併入「野村亞太高股息基金」通知。

2020/07/21

依  據:野村投信民國109年7月14日野村信字第1090000381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一、該投信經理之「野村新馬基金」業獲金管會金管證投字第1090000381號函核准併入「野村亞太高股息基金」,合併基準日為109年10月14日,相關合併內容如下: 

基金名稱

野村亞太高股息基金(存續基金)

野村新馬基金(消滅基金)

基金型態

海外股票基金

海外股票基金

投資基本方針
及範圍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亞太地區股票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經金管會所許可新加坡、馬來西亞證券市場之上市公司股票及債券。

風險屬性分析

RR5

RR5

經理費

1.8%

1.5%

保管費

每年0.30%

每年0.24%

最後交易日

正常交易

109/10/12

 

 

 

 

 

 

 

 

 二、「消滅基金」原定時(不)定額之交易,於合併基準日起進行合併作業,完成後改為「存續基金」繼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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