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經理之「野村亞太複合高收益債基金」等12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通知。

2020/04/29

依    據:野村投信109年4月15日野村信字第109000019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野村投信經理之「野村亞太複合高收益債基金」、「野村環球基金」、「野村環球高收益債基金」、「野村新興高收益債組合基金」、「野村鑫平衡組合基金」、「野村全球高股息基金」、「野村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野村鑫全球債券組合基金」、「野村全球品牌基金」、「野村全球生技醫療基金」、「野村巴西基金」、「野村新興傘型基金之大俄羅斯基金」等基金,將買回淨值計算之基準日由「T+1日」修正為「T日」,並自109年8月1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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