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併入「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通知。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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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富蘭克林華美投信108年11月11日(108)富字第108000041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業獲金管會金管證投字第1080334871號函核准併入「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合併基準日為108年12月27日,相關合併內容如下:
基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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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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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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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報酬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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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申購日
(含定時(不)定額扣款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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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贖回/
轉申購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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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消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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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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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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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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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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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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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存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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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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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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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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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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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滅基金」原定時(不)定額之交易,於合併作業完成後,將改為「存續基金」繼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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