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併入「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通知。

2019/11/22

依  據:富蘭克林華美投信108年11月11日(108)富字第108000041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業獲金管會金管證投字第1080334871號函核准併入「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合併基準日為108年12月27日,相關合併內容如下:

 

基金名稱

經理費率

保管費率

風險報酬等級

最後申購日
(含定時(不)定額扣款申購)

最後贖回/
轉申購交易日

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消滅基金)

1.8%

0.26%

RR4

108/12/6

108/12/23

富蘭克林華美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存續基金)

1.7%

0.27%

RR3

正常交易

二、「消滅基金」原定時(不)定額之交易,於合併作業完成後,將改為「存續基金」繼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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