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投信)總代理之「景順新興貨幣債券基金」(下稱:本基金)終止在中華民國之募集及銷售通知。

2019/10/05

依    據:該投信108年9月27日(108)景順字第09020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一、該投信總代理之本基金終止在中華民國之募集及銷售,並自108年12月   30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僅提供原定時(不)定額扣款申購,但不得增加扣款次數及金額,屆時將不接受單筆、定時(不)定額新申購及轉入交易。

二、另,本基金之管理公司有計劃將本基金併入一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景順盧森堡基金系列下之子基金,相關合併訊息,該投信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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