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投顧)總代理之百達系列基金(下稱:本基金)部分成分基金相關變更通知。

2019/10/05

依  據:該投顧108年9月27日百達顧字第10807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基金擬針對部分成分基金採取以下變動:

1. 變更風險管理辦法:自2019年10月31日之淨資產價值計算當日,將部分成分基金之風險管理辦法,由原本的相對風險價值法或絕對風險價值法,變更為承諾法。一般而言,只要不廣泛使用衍生性商品,承諾法被認為更適合成分基金。此變更亦不預期會改變成分基金投資組合之管理方式,變更前後對照表如下:

 

成分基金名稱

現行風險管理方法

新風險管理方法

百達-數位科技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新興歐洲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健康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日本精選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精選品牌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保安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歐洲小型企業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百達-智慧城市(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相對風險價值法

承諾法

2. 移除特別股10%限制:自2019年10月31日之淨資產價值計算當日,移除原列於百達-新興歐洲投資政策中,特別股10%之限制。

  二、詳細內容說明請參閱附件(致股東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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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股東通知書108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