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投顧)總代理之百達系列基金(下稱:本基金)部分成分基金相關變更通知。
201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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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該投顧108年9月27日百達顧字第10807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基金擬針對部分成分基金採取以下變動:
1. 變更風險管理辦法:自2019年10月31日之淨資產價值計算當日,將部分成分基金之風險管理辦法,由原本的相對風險價值法或絕對風險價值法,變更為承諾法。一般而言,只要不廣泛使用衍生性商品,承諾法被認為更適合成分基金。此變更亦不預期會改變成分基金投資組合之管理方式,變更前後對照表如下:
成分基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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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風險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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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風險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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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數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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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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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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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新興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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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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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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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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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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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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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日本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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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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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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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精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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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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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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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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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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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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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歐洲小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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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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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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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智慧城市(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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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風險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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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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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移除特別股10%限制:自2019年10月31日之淨資產價值計算當日,移除原列於百達-新興歐洲投資政策中,特別股10%之限制。
二、詳細內容說明請參閱附件(致股東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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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股東通知書1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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