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投顧(下稱該投顧)總代理之「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撤銷在台募集與銷售通知。

2019/08/02

依  據:該投顧108年7月25日台新顧字第108000042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一、該投顧業獲金管會金管證投字第1080322328號函核准,終止擔任「木星單位信託系列基金」(下稱本基金)在台總代理人,並撤銷本基金在台募集與銷售,已非屬金管會核准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將自108年12月31日生效。

二、自即日起,暫停本基金之申購交易(包含單筆、定時(不)定額新申請與轉入交易),原定時(不)定額客戶仍得繼續扣款,惟不得增加扣款金額及次數,原定時(不)定額契約辦理暫停扣款後,即不得恢復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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