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下稱該投信)經理之「野村鑫平衡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本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通知。

2019/03/14

依據:該投信108年3月6日野村信字第108000020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該投信經理之本基金業獲金管會108年2月27日金管證投字第1080304140號函核准,修正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並自108年6月1日起生效。

二、本次信託契約修正重點內容如下:

  1. 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為受益人之權益由經理公司代為處理本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
  2. 增訂投資槓桿型ETF,另將「放空型ETF」修正為「反向型ETF」。
  3. 增訂經理公司得為避險操作為目的,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且明訂本基金得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指數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

三、本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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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前後對照表10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