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利德(盧森堡)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修訂及股東大會通知

2010/12/23

 說明:

一、依據「華頓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頓投信)99年12月9日華頓字第0990000415號函辦理。

二、華頓投信通知,其總代理之「創利德(盧森堡)系列基金」擬修訂公開說明書內容,相關變更將自西元2011年1月9日起生效,變更內容如下:

  (一) 變更特定投資目標及政策:

  創利德(盧森堡)-美國選擇(下稱「美國選擇基金」之投資目標及政策將變更如下,以闡明美國選擇基金之標的公司市場資本並未設限:

  “美國選擇基金主要投資於由設於北美或在主要部分業務活動發生在北美的公司所發行的股權證券,以達成資本增值。其投資對象可能包含大、中及小型的公司。選擇投資法指本投資組合具持有大量股票及產業部位之彈性,致增加波動度。”

 (二) 變更「較小型公司」之定義:

 擬將「較小型公司」之定義變更為「歐洲小型公司」,其定義如下:總部設於歐洲,或其大部分活動於歐洲進行之歐洲公司,且於買入時未名列富時全球歐洲指數(FTSE World Europe Index)前300之公司;創利德(盧森堡)-泛歐洲股票(下稱「泛歐洲股票基金」自生效日起之投資目標及政策將變更如下:

“泛歐洲股票基金將主要投資於由總部設於歐洲或大部份活動在歐洲的大型公司之股權證券,以達成資本增值投資組合並可投資於歐洲較小型公司之股權證券及其他有價證券(含固定收益證券、其他股權及貨幣市場工具)。

投資組合之資產淨值將以歐元表示,其投資決策亦將以歐元為考量基準。”

 (三) 「其它投資方法」一節將增訂下段:

“若一投資組合投資於店頭市場衍生性商品,該等投資組合可能持有大量剩餘期限不超過12個月之現金、定存及/或貨幣市場工具。該等額外之現金水準非為直接尋求達成相關投資組合之投資目的而持有,但可能為使用店頭市場衍生性商品為風險管理目的所必要,尤其為擔保該等衍生性商品之曝險或降低使用衍生性商品所生之槓桿風險。”

上述僅為闡明之目的,不變更該公司投資組合之投資目標或政策。

 (四) 「計算資產淨值」之闡明:

1.「計算資產淨值」一節第(iv)項經修訂以闡明到期日為九十日內之工具之定價:

“尚餘期間為90日或以下的貨幣市場工具(或其它與該工具所在地之市場慣例一致之其他工具)將按攤銷成本法估值,此與市場價值相類似。根據此估值法,相關投資組合的投資均按其為溢價攤銷或折價債券資本增值作出調整後的買入成本或該90日期間開始前最後之市值(於工具申購當日原本到期日超過90日之情形)進行估值,不以市值為之;

此說明未變更目前工具定價之方式。

2. 公開說明書增訂下段以闡明投資組合之評價方式:

“此外,若於任何定價日,一投資組合之股份之所有交易導致股份之淨增加或淨減少,且超過董事不定時為該投資組合設定之門檻,投資將視情形以買價或賣價定價。若投資組合之淨資產淨增加額高於門檻(淨申購),投資將依賣價為估價。反之,若投資組合之淨資產淨減少額高於門檻(淨贖回),投資將依買價為估價。此外,定價可能考量相關之交易支出及/或財務費用,以更公平反映相關情況下投資之價值。”

(五) 變更該公司之查核會計師:

該公司之查核會計師將自Ernst&Young S.A.變更為 PricewaterhouseCoopers,址設400, route d’Esch B.P. 1443, L-1014 Luxembourg,惟須經股東於西元2010年12月30日召開之一般股東大會中決議通過。

三、華頓投信通知,西元2010年12月30日下午2:00於創利德(盧森堡)可變資本投資公司盧森堡辦公室召開之一般股東大會討論及表決以下議程:

(一) 承認Ernst & Young S.A.辭任該公司之獨立查核會計師,並指派PricewaterhouseCoopers S.à r.l.擔任該公司本財務年度至下一年度股東大會止之獨立查核會計師,並授權該公司之任何董事洽談、達成最終協定並簽署任何與Ernst & Young S.A.之終止協議,及任何與PricewaterhouseCoopers S.à r.l.之委任書。

(二) 通過合法提呈大會的任何其它雜項事務。

該會議無最低法定出席人數規定,且決議案由出席股份多數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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