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萊德投信(下稱該投信)總代理之貝萊德全球基金系列旗下之「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下稱本基金)將進行基金分割並移轉其流動資產至接收基金「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下稱接收基金)等事宜通知。

2024/04/03

依       據:依貝萊德投信113年3月18日(113)貝萊德字第02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基金自111年3月1日(含)起,暫停資產淨值計算及所有股份類別之後續交易(包含申購、贖回及轉換)。本基金暫停交易係因俄羅斯與烏克蘭間之衝突日益漸增,使得市場之正常交易條件遭受嚴重損害,導致本基金投資組合之資產處置及價值計算難以進行(包括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無法交易之部分)。

二、因此,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與貝萊德全球基金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認定此已構成緊急情況,故董事會於111年2月28日決議,自111年3月1日(含)起,暫停本基金之資產淨值(NAV)計算及所有股份類別之申購、贖回及轉換交易。

三、依該投信通知,旨揭基金之相關變更,已獲盧森堡主管機關之核准,並於民國(下同)113年2月26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20366397號函核准,此次變更之全球統一公告日為113318,本基金將於113513(下稱分割生效日)進行基金分割並移轉其流動資產至接收基金「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而接收基金將於113617重新定位暨變更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相關說明事項詳附件之致股東信函,以下就變更事項簡要說明如下。

四、本基金持有的俄羅斯證券,董事會經過審慎考量,為維護股東之最佳利益,董事會決議將本基金資產中流動及可交易部分(下稱流動資產)移轉至本公司新成立之基金「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下稱接收基金),而俄羅斯資產則保留在本基金(下稱基金分割)。

五、基金分割將於 113年5月13日(分割生效日)生效。基金分割後,基金將僅持有俄羅斯資產,以及足以支應持續管理和營運費用之現金,並將維持暫停交易狀態,並將在可實行時儘快進行清算且將適時通知投資人,而接收基金起初將被命名為「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

六、自分割生效日起,股東除原持有「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之股份數不變外,亦將取得新成立之「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同樣股份類別之相同股份數;另就與基金分割之任何相關費用,包括有關將流動資產移轉至接收基金之任何交易費用將由基金管理公司負擔。

七、董事會決議在基金分割後,修改接收基金之投資目標、政策(下稱重新定位)暨變更基金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以符合股東之最佳利益;董事會認為,接收基金重新定位擴大其投資範圍於全球新興國家,將為股東提供更多機會。相較於未經重新定位之接收基金,重新定位將具有更大的潛力吸引額外投資,從而增加接收基金股東隨時間推移自規模經濟中受益的潛力。故自113年6月17日(下稱重新定位生效日),接收基金將改變其投資目標、政策暨變更名稱,於重新定位生效日開放新申購交易,並將變更其基礎貨幣由歐元變更為美元。

八、自分割生效日起至重新定位生效日止,董事決議接收基金不應負擔任何管理費、分銷費或遞延銷售手續費(如適用)。此外,為了股東之最佳利益,在接收基金重新定位生效日前不開放申購,股東有權在113年6月14日交易截止時間前免費贖回其於接收基金之持股。

九、在重新定位生效日前,因接收基金變更投資政策及投資目標而產生與出售證券相關之交易費用預計為107個基點(即1.07%)。這些費用將由決定自重新定位生效日起繼續留在接收基金之股東負擔

接收基金重新定位後之名稱變更前後對照表:

更名後中文名稱

(英文)

更名前中文名稱

(英文)

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

(Emerging Markets Ex-China Fund)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

(Emerging Europe II Fund)

十、「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之資產將於基金分割生效日(113年5月13日)分割為兩檔基金:

(一)「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即流動資產部位(因受制裁而無法交易的資產,例如俄羅斯證券),且仍繼續暫停受理交易、繼續免除管理費和分銷費;

(二)「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即流動資產部位,將於基金分割生效日後之第一個交易日起受理股東之贖回或轉換交易申請,且股東毋庸支付任何轉換、贖回或其他費用,惟若贖回請求總額超過接收基金資產凈值的10%,而接收基金無法滿足此要求,貝萊德全球基金將以能確保公平對待股東之方式安排贖回請求,這可能導致贖回請求被延遲或暫時停止計算接收基金之價值。有關董事為管理本公司子基金的流動資金而可採取之措施概述,請參閱公開說明書附錄乙。

十一、重要日期及時程表

(一) 分割生效日:113年5月13日

(二) 接收基金開放贖回日:113年5月14日

(三) 重新定位生效日:113年6月17日

十二、詳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本基金、接收基金及重新定位生效日起之投資目標、政策及基礎貨幣)請參照致股東信函之說明。投資人如不同意上述變更,可依公開說明書內容規定之方式,於指定之日期前免費贖回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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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分割暨重新改變定位11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