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信(下稱該投信)經理之「野村亞太新興債券基金」(下稱本基金)調整基金風險報酬等級通知。

2024/03/27
依    據:該投信113年3月13日野村信字第1130000137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一、 該投信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重新檢視其經理之境內基金系列應適用之「風險等級」,自113年5月1日(含)起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變更如下: 
 

基金名稱

調整後

風險報酬等級

原風險報酬等級

野村亞太新興債券基金

RR4

RR3

 
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經調整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投資人,自113年5月1日(含)起,原已持有本基金之投資人,投資屬性若不符合本基金調整後風險報酬等級,仍得繼續持有或辦理贖回、轉出交易,既有之定時(不)定額申購不受影響,惟不可增加扣款日期或提高扣款金額,亦不接受單筆、定時(不)定額新申購及轉入交易
 
二、 上述相關變動將同步更新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並依規定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及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s:// www.fundclea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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