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投顧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投資政策變更及「評價日」定義通知。

2024/02/15

依       據:富蘭克林投顧113年1月25日(113)富字第01-021號函辦理。

公告內容:

富蘭克林投顧來函通知旨揭事項,重點摘要如下:
(一) 「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投資政策進行修訂:新增本基金得投資於符合伊斯蘭教律的或有可轉換證券,但最多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的10%,並將自112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 「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基金」之評價日定義變更:所有子基金的具體資訊章節將插入一個評價日的說明,有關基金適用評價日的更多資訊可在富蘭克林官網查詢:http://www.franklintempleton.lu,並將自112年4月1日起生效。

上述變更將不會對本基金的管理方式、投資組合的組成、風險概況或社會責任投資或是在收費上均不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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