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投信)總代理之「鋒裕匯理基金新興市場債券」,自113年2月1日(含)起進行額度控管通知。

2024/01/16

依       據:該投信113年1月10日鋒裕投信字第113000002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該投信來函通知,其總代理之「鋒裕匯理基金新興市場債券」(下稱本基金),因本基金國人投資比重已逐漸上升,故自113年2月1日(含)起進行額度控管,本基金不接受新申購交易(含單筆申購及定時(不)定額申請)及轉入之交易。

二、持有本基金之客戶可選擇繼續持有、贖回或轉換交易,原定時(不)定額客戶仍得繼續扣款申購,惟不得增加扣款金額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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